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
优秀团干、优秀学生评选细则
为促进我系团学工作不断发展,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,鼓励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,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相关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细则:
一、评选奖项及范围
1、优秀团干
:人文系学生会、团总支干部和班干部
2、优秀学生
:人文系全体在校学生
二、评选条件
1
、优秀团干:
(
1)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原则,有高度政治觉悟;
(
2)担任学生会干部或者班干部,以服务同学为宗旨,积极工作,以身作则,为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;
(
3)热爱共青团工作,作风正派、工作扎实,学习勤奋,得到党组织的好评和团组织的肯定;
(
4)能在青年团员中树立较好形象和威望,并在上年度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纪现象;
(
5)在上年度德育单项测评排在班级前10名,并且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在班级前30%。
(
6)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,或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,经系部批准,可酌情放宽条件。
2
、优秀学生:
(
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,政治立场坚定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;
(
2)遵守院纪院规,从未受过纪律处分,勤学敏思,尚德修身,身先垂范,贡献突出;
(
3)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上一年度无成绩不及格现象,考试总成绩在班级前20%,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20%(其中考试成绩占60%,德育成绩占20%,能力成绩占15%,文体成绩占5%);
(
4)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,或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,经系部批准,可酌情放宽条件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学生”均由系团总支根据各班级团支部评选情况进行推荐,并上报系部,由系部逐一考核。
2、每年四月,系部成立评审委员会,公布候选人名单并设立意见箱、投诉电话,接受全系师生的监督、评议。
四、奖励办法
1、“优秀团干”的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
2%;“优秀学生”的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3%,对获奖学生给予物资或奖金鼓励。
2、五.四青年主题活动期间,颁发个人荣誉证书,由系部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并在全系通报表扬,个人奖励记入本人档案。
人文系团总支学生会
2015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