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教研室、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4月2日(星期六)至4月4日(星期一),共3天,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 有关要求:
(1)4月1日下午的公选课、开放实训室课、通识课及晚上所有课程暂停。
(2)各部门要按照学院要求,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及时掌握学生动态,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(3)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。
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
2016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