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浙江工贸学院第七届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的通知
各分院(系)、部门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立德树人,创业创新,按照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要求,结合学院所倡导的“敬、静、净、雅”教职工行为规范,引导广大教师敬业奉献、热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,推动我院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,现决定继续开展学院第七届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评选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机构
主办:工会
承办: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党务工作部、科技管理处、团委
协办:各分院(系)、学生会
二、奖项设置
本次活动最终将评选出十名学生心目中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。
三、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
(一)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、思政、科研一线教师;行政教职人员担任课程教学的归各分院系评选,思政工作人员归学生处评选。(近两年已获得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)
(二)工龄3年以上且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,且在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中至少获得过1次一等或获校级以上先进1次。
(三)为人师表,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,深入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,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,做到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(四)工作主动热情、勤勤恳恳、任劳任怨,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。
(五)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,刻苦钻研业务,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。
(六)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评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。即教师在校期间若发生过重大学生安全事故、重大教学事故、学术造假、违反计划生育等问题,将取消其评选资格。
四、评选办法与进程
(一)评选办法
评选分院(系)公选、全院投票两个阶段。全院投票包括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、现场投票和微信投票三种形式,其中学生满意度调查占50%、现场投票占20%、微信投票占30%。
(二)进程
1、活动启动
时间:4月18日
2、各分院(系)公选
时间:4月18日——5月12日
3、全院投票
时间:5月16日——5月19日
形式:(1)学生满意度调查:5月16日开始,学生处将组织人员到候选人任课过的班级发放调查问卷,并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测评打分。
(2)现场投票:5月18日,学生处(团委)在学子广场设全院公开投票箱,进行现场投票,投票时间为5月18日中午12点——5月18日下午5点。
(3)微信投票: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投票页面,供学生网络投票。微信投票时间为5月16日早上8点——5月19日中午12点。
(4)各院(系)负责对本院(系)候选老师的宣传,可通过开设公开课、寝室走访,风采展示等各种方式获得广大同学的支持。
4、全院公示
时间:5月21日—5月25日
形式:学生处(团委)根据全院投票结果,按照票数从高到低选出10位老师,并在学院网站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平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天。
(三)颁奖时间:2016年开学第一课
五、各分院(系)、部门名额分配表
经贸学院
|
管理学院
|
汽机学院
|
信息学院
|
轻工系
|
电子系
|
人文系
|
3
|
3
|
2
|
2
|
2
|
2
|
1
|
材料系
|
温州知识学产权学院
|
温州文创学院
|
成教学院
|
技师学院
|
体育发展中心
|
学生处
|
1
|
1
|
1
|
1
|
1
|
1
|
1
|
联系人:学院工会张老师 88332965 学院团委张老师 88315594
学生处
2016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