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同学: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,“三位一体”统筹推进教育、科技、人才工作,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,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、战略性支撑,按照统一部署,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我敢闯,我会创。
二、赛道
我校学生主要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职教赛道和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。具体参赛条件如下:
(一)职教赛道
参赛项目类型
1.创新类:以技术、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;
2.商业类: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;
3.工匠类:以体现敬业、精益、专注、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。
参赛方式和要求
1.职业院校(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,不含在职教育)、国家开放大学学生(仅限学历教育)可以报名参赛。
2.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允许跨校组建团队,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,不多于15人(含团队负责人),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。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
参赛组别和对象
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。
1.创意组
(1)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、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,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。
(2)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。
(3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(科技成果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)。
2.创业组
(1)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,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 年(2018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)。
(2)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,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 年内的学生(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)、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(即 2018 年 6 月之后的毕业生)。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(3)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/3,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%。
(二)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
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的项目,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,可自主选择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。
参赛项目要求
1.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,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、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、实效性和可持续性。
2.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允许跨校组建团队,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,不多于 15 人(含团队负责人),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。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
3.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(包括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教育),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(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,不含在职教育);国家开放大学学生(仅限学历教育)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参赛组别和对象
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的项目,须为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的项目。否则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资格。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,分为公益组、创意组、创业组。
1.公益组
(1)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,积极弘扬公益精神,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、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。
(2)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,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(或社会组织)的项目均可参赛。
2.创意组
(1)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,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,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,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。
(2)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。
3.创业组
(1)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、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,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,推动共同富裕。
(2)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,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。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三、比赛安排
1.报名
(1)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
(2)报名方式: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(cy.ncss.cn)或微信公众号(名称为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或“中国‘互联网+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”)任一方式进行报名。
联系人:林海春、郑君山
电话:0577-55589645
2.竞赛
校赛时间:2023年6月19日之前,校赛以对大赛平台提交的创业计划书评审形式进行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大赛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,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,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比赛。
2.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,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院。
五、其他事宜
1.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精心指导。参照大赛相关文件精神邀请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,力争每个学院均有高质量的作品参赛。
2.各学院要以校赛为契机,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,积极在学生中开展创新创效创业教育,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、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。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,带领学生创新创业。
人文学院(创业学院)
2023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