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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温州万洋科技城创业园区入驻申报的通知
作者:林海春 来源:人文学院(创业学院) 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20日 10:19 浏览:

各同学:

为深化校企双方在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方面的合作,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扶持力度,万洋集团特向我校学生免费提供旗下温州万洋科技城部分场地(免三年租金),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万洋科技城创业园区入驻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3年内学生。

2.在校生创业团队负责人入驻申报需经学院和家长同意,不能出现学业警告或学校违纪处分等情况;毕业生不能有违法违纪处分。

3.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,必须遵守温州万洋科技城管理制度,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;在校生创业团队至少有一名校内指导教师。

4.创业项目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,优先推荐与专业结合密切、符合温州地方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入驻,包括数字经济、智能装备、生命健康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方向;创业项目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的,并有实际创新成果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。

5.学校鼓励学生在学校教师指导下,组成师生共创团队,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入驻师生共创团队,项目负责人须为学生,股权结构中,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%,且学生团队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%。

二、项目申报

1.申报时间:2024年5月20日——5月24日

2.申报程序:下载《入驻申报书》(附件2),完整填写签字盖章后5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交至府东路校区一号教学楼1312办公室;电子版创业计划书(附件3)和申请汇总表(附件4)5月24日前发送至:368778958@qq.com,文件以“项目名称+负责人姓名+联系电话”命名。

三、评审流程

1.项目初审:创业学院对入驻学生和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初审;

2.现场路演:通过初审的团队进行项目现场路演(4分钟PPT+6分钟答辩),创业学院邀请校内外创业导师进行评选,择优选择工作室入驻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3.项目公示:在创业学院网站公示选拔入驻项目。

4.入驻考核:创业学院对新入驻团队进行1个月试用期考核,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入驻协议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郑君山

联系电话:18958750468

创业学院

2024年5月20日